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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具体是什么概念?

7楼这根“搅屎棍”嘴实在是贱,哪里都少不了插一棍子。“非强检器具”难道不属于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吗?这些器具以检定方式溯源还是以校准方式溯源的选择权没有交给企业吗?这不是与“强制检定”的区别是什么?是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可以违法,不依据计量技术法规检定规程进行检定?依你规家的规矩,《检定证书》的有效期想开多长就开多长啊?让你晒出这样的证据给大家看,多少年过去了,你那阴魂不散仍不停的在论坛四处游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检定规程分了强检与非强检吗?以检定方式溯源,检定周期由得你“混九规”任性吗?你不是那么牛逼吗,你让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一份有效期超过检定规程规定最长期限的《检定证书》给大家看看。拿不出证据就识相闭嘴滚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