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8-12-26 14:33 编辑
这种”说法”似乎很常见? 但”实际”情况可能与一般人从字面的”理解”大不一样!……一般人的字面解读: 你们的测试报告中,”测试结果”【”测得值”,”测量不确定度”】中的那个”测得值”是取那30次测量中的某一次”数据”?!………”实际”情况,”当事”人都很清楚: 这”测得值”取的是30次测量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报告者有把这30次测量数据加权平均了吗?如果没有,就不能说这”测得值”取的是30次测量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报告者有权利在测得的若干数据中挑一个做为测量结果报出,“当事人”再心里想这相当于什么,但不能就说“是”什么,况且另一方“当事人”还可以自己去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