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认定首批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正式确定45家实验室为首批重点实验室。
   据悉,首批获得认定的重点实验室主要包括依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依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依托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依托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的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依托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的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依托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依托广州市药品检验所的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依托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依托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依托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胶类产品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等45家实验室,涉及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等15省市以及中检院。
   国家药监局表示,为落实“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任务,强化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国家药监局组织完成了首批重点实验室的评审工作,认定并发布《国家药监局首批重点实验室名单》。国家药监局希望各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和各依托单位按照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运行和管理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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