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外观要求

a)仪表门玻璃不应存在影响读数的缺陷。
b)仪表内部应整洁,备件齐全,安装正确牢固。
c)仪表应在其指示尺或铭牌上有制造计量器具的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表明仪表的精度水平(应分别用数字和模拟指示器表示)、计量单位的符号、计量器具的标引号。环温,以及相应的多通道和多量程仪表的技术规格。
d)仪表应标明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商编号和制造年份。
e)仪表的直尺、接线端子铭牌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应清晰、清晰,不得有污点或残缺。数字指示器不应缺少笔画。
f)新制造的仪器和零件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锈迹和伤疤;随后校准的仪器外观不应有影响测量性能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