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准环境条件
1.实验室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1)Hz。
3.周围无强电磁干扰,周围有暗室带。
二、校准设备
1.一级或二级照度计。
2.秒表,带秒表或刻度值不大于0.1的其他计时器
3.移动工作台夹具。
三、校准项目和方法
1.校准前检查
由专用三色荧光灯、电子镇流器和遮光装置组成的光源系统,应无频闪效应,能有效控制阴影的影响和效果,且变化大。照明度在1klx~4klx范围内连续可调。背景为非反光黑色,背景右下方为非反光白色,遮光板内侧为反光白色。数字照度计应与连接线接触良好,表面清洁无损,无斑点等痕迹,数字显示清晰,无断线,读数直观、稳定可靠,照度计探头应有盖子保护。时间控制系统可任意设定检测时间在0~60s范围内,具有声光提示定时开始和结束的功能。清晰度测试仪的缺陷不影响其性能
2.照度计相对误差
用比较法标定相对示值误差。第一(或第二)照度计的辐照度探头和清晰度检测器同时安装在移动工作台的夹具上。调整第一(或第二)照度计和清晰度检测器的测试表面,使其能够达到与可调遮光罩相同的距离。移动工作台的位置,更改测试表面和可调阴影之间的距离,或更改可调阴影和清晰度检测器右侧的旋钮以更改照明。使水平(或2级)照度计的显示值为一定的读数,读取被测仪器的照度值,每点测量两次,取平均值。根据公式计算相对示值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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