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lyx 发表于 2016-11-14 21:02
附图4页探讨,意在交流观点——
您的意思,
讨论1中按照调解率定义,应该和程差等相同,每次U1-U2的差值才为1个数据,在计算重复性引入的分量时,应该考虑的是30个差值。这么说确实是有道理的,主要是找不到类似的评定报告参照。
讨论2中您把万用表本身随机效应和系统效应的区分,其中随机效应理论上应该是万用表测试一个非常稳定的电压值时的重复性,但实际上万用表本身式不存在随机效应或者说应该可以忽略不计的。(我们使用万用表测试标准源输出的稳定电压时,万用表是无任何波动的,这是否可以说吗万用表的随机效应和分辨力在一个量级,忽略不计?)。而系统效应强烈相关,其实就是MPEV抵消了。
讨论3中,您的合成方案并无大问题,但由于2中量可能微乎其微,故可能没有实际意义。(要细分的话,重复性测试的a18分量只可能和讨论2中的随机效应分量有相关性问题,应该不会和系统效应有相关性)。
个人感觉您的方案讨论的更细致,重复性测试确实应该是差值做为数据,求其标准差和不确定度分量。而对U1(k)和U2(k)的考量,应该属于对万用表的现场校准和重复性测试。即您认为应该将U1(k)和U2(k)中系统分量约去,而将标准器的随机分量合成,先不谈这个量的大小(一般标准器的随机分量必然很小),个人认为这个分量应该是包含在a18中的,因为a18是被测仪器和标准器测试结果的标准差,那么应该包含将标准器的随机分量。
总结,我出现的问题可能是,按照调解率定义,重复性测试的A类评定方式有问题,即测量模型需要修正,不可引用讨论12的公式,更不可套用1059中相关系数(因为实际数据应该只有1组30个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