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NAS-GL002:2018和JJF1117-2010中采用E n值判定时,都是“| En |≤1 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En |>1 需要查找原因采取措施。但也有很多实验室在程序文件规定小于0.7无需采取措施,0.7和1之间需要采取预防措施,大于1采取纠正措施,如果文件规定了,实验室没有按照自己的文件执行,评审时开具不符合项,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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