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述RM不可获得时,合格评定机构也可根据测量方法选用其他适当的RM,并保留溯源性信息。 注:RM的选择和使用,可参照ILAC G9《RM的选择和使用指南》、APLAC TC012《化学检测中校准设备的化学RM和商业化学试剂选用指南》和GB/T 15000.9《分析化学中校准和有证标准样品的使用》(ISO指南32:1997,IDT,该文件正在修订,将被ISO指南33替代)。
1.目 的 对生产中所使用的钢卷尺进行内部校准,确保其有效性、准确度、精密度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及管理中使用的所有钢卷尺。 3.校验用基准设备 以计量部门检测合格的一米钢直尺作为计量标准器具(精度≤0.2mm) 4.计量标准器具管理 4.1 以1米钢直尺作为计量标准器具。
4.2 深圳仪器校验计量标准器具须经当地计量部门检测合格,专人保管。 4.3 计量标准器具不准用于日常计量使用,只作为自行校验专用。 5.计量器具的管理 5.1 建立计量器具台帐,统一编号,并标明检验状态。 5.2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贴合格证明 ,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作报废处理,新领用的计量器具可沿用原编号。 6.检定方法(校准步骤) 6.1 外观 6.1.1检查钢卷尺尺带的拉出和收卷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各功能装置应能有效控制尺带收卷。
6.1.2将卷尺尺带平铺在检定台上,尺面不应有凹凸及扭曲现象,尺带两边缘必须平滑,不应有锋口和毛刺,尺带宽度应均匀 。尺钩应保持直角,不得有目力可见的偏差. 6.1.3 尺带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锈迹、斑点、划痕等缺陷。 6.1.4尺带全部分度线纹必须均匀、清晰并垂直到尺边,不能有重线或漏线。个别线纹允许有不大于线纹宽度的断线;钢片是否平齐,否则更换。 6.1.5钢卷尺各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且不易产生拉伸变形。 当尺带沿水平方向伸出700mm时,不能出现下折现象。
6.1.7 尺盒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裂纹、锈迹及残缺现象。 6.1.8 钢卷尺磨损严重和尺面变形应作报废处理。 6.2 校准 6.2.1卷尺校准时,把基准钢尺平放在基准平台面上,拉开卷尺,用卷尺零点勾住钢尺的“0”点的一端并贴紧钢尺 6.2.2 从“0”位起分别核对被校尺和基准尺的刻度,核对点100mm,500mm,1000mm,观察钢卷尺和标准尺(一米长钢直尺)是否对正。第一次完成后,再进行第二次,第三次。三次读数取平均记录在《卷尺内校记录表》内。 6.2.3 允许偏差≤0.5mm。 6.2.4 被检钢卷尺在允许偏差以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予以报废。 7.校准周期 根据钢卷尺的使用频率定校验周期:每三个月校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