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衢州市局会同市环保局联合召开了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部署会。全市质监、环保系统相关人员,9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及相关运维单位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做好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浙质量便函〔2018〕27号)精神,讲解了e-CQS强检系统的操作程序。会议要求,全市9家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9月5日前通过e-CQS强检系统完成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申报,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在10月底前完成全市9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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